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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机成“马路杀手”
作者:江心     时间:2025-05-27

      



 

 

一名有着10年驾龄的网约车司机,突然频频撞车,是驾驶水平下降,还是另有隐情?202411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二审判决。

 

 

网约车司机的“邪门歪道”

2019年底开始,家住广州市番禺区的成某开始开网约车赚钱。有着丰富驾驶经验的他,很少出事故,至多也是一些小剐小蹭或者轻微追尾的小事故。可是,20221月开始,成某的驾驶技术似乎明显下降,频频发生事故。这些事故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发生在对方车辆变道、转弯或借道时,而且基本认定对方全责。

一名老司机,怎么会成为“马路杀手”?原来,这背后另有隐情。开网约车这活,起早贪黑,不仅辛苦,赚钱也不多。成某安安分分地开了两年多,开始产生了“歪心思”——有什么办法,能在开车的同时多赚点“外快”呢?

事实上,这些屡屡发生的“事故”就是他的“外快”。比如2022年春天,他在驾车途中,看到前面一辆远距离的车子逐渐减速并向左变道,按照常规操作,他本该减速避让,可他偏偏没有采取这些有效措施,反而直接撞上前方车辆的左侧车身。

事故发生后,成某被认定无责,他除了索要保险公司赔偿金外,还要求肇事车辆赔偿自己的停运损失。很快,他如愿收到了这笔意外之财。

不过,成某也遇到过不少“难搞”的对手。每当对方不愿意赔偿时,他就干脆一纸诉状,把对方告上法庭。一场场胜诉的官司,让成某更加理直气壮地“碰瓷”,甚至荒唐地认为,连法律都在帮自己。

然而,屡屡得手的成某不会想到,2023年春天的一场事故,竟成了把自己送进监狱的导火索。

当天早上8时许,他开车行驶在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上,正值上班高峰期,车辆拥挤,成某眼观六路,寻找目标。很快,他看中前方一辆打开转向灯,欲左转调头的白色车子。就在对方变道的一瞬间,他从后方撞了上去。

“我打着转向灯,你没看见吗?”对方司机一口咬定成某是故意撞他的。成某也振振有词:“这么多车,你突然变道,我怎么可能来得及避让?”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

很快,交警赶来,了解情况后,认定白车司机变更车道时影响了正常驾驶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并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白车司机不服气,表示对于成某车辆的剐蹭损失,他愿意报保险公司定损并赔偿,但是对于成某主张的停运损失,他不愿意支付。

调解无果,成某把对方告上法庭,表示自己在道路上直行,拥有比变道车辆优先的路权,理应对方全责,且当时他车上还有一名乘客,所以白车司机不仅要支付车辆维修费用,还要赔偿他的误工损失费,共计1200元。

 

法院的“老熟人”

因为官司不断,成某成了番禺区人民法院的“老熟人”。20235月,当他的这起案件被送至法院时,法官觉得这个名字特别熟悉,便产生了一系列疑问:为什么这个当事人经常惹上官司,且都是主张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停运损失的案子?按常理来讲,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仅是造成车辆轻微剐蹭,双方当事人在交警定责后,往往会自行协商解决,这样频繁诉至法院的少之又少。不同寻常的理赔频率非常可疑,法官认为这起案件并不简单。

2023628日,案件开庭,法官提问:“你怎么解释,开车这么多年了,最近这一年却频频发生追尾事故?”对此,成某回答:“我每天开网约车10多个小时,从早到晚都在路上跑,不可能一直看清别人的变道,所有事故都是意外。”

法官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虽然你运营车辆时间长,发生事故概率会更大,但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都源于前车变道,那在之后驾车过程中,你更应该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去避免,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高频率发生类似事故。”此外,法官还要求成某如实回答,在法院起诉的案件如此之多,是不是故意制造事故,有没有虚构维修项目或者延长维修天数的情况。

面对法官针针见血的提问,成某有些慌张,但他故作镇定,一口咬定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不妥。

那天回到家,成某的脑子里始终响起法官的话:“虽然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是如果是司机利用路权刻意制造的‘碰瓷’事故,那么对方将涉及违法犯罪,不仅需要退还非法所得,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处罚。”思索再三,他觉得自己已经被法官“盯”上了,决定停止开车运营,避避风头,等过几个月再见机行事。

殊不知,成某的这一行为,弄巧成拙,让法官更加确定这起案件背后有猫腻。很快,随着警方介入,成某的犯罪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经过调查,2021年开始,成某累计有41条理赔记录,尤其在20233月至6月这段时间,基本每周都会发生类似的交通事故。比如329日早上7点,成某在番禺区番禺大道一家超市门口“撞”了,331日傍晚6点又在大北路上“撞车”。更离谱的是,63日上午9点,他在一家酒店门口制造事故,第二天下午3点,车子还没修,又在光明北路和别的车辆“撞”上了。

受害司机中,大部分选择了私了或者同意走保险理赔程序向成某进行赔付,即便有所怀疑,也会因自己实际赔付的金额并不高,没有进行细究。

 

老司机的“冤屈”

警方分析,成某作为具有多年驾龄的网约车司机,发生如此高频的交通事故明显不符合正常的驾驶行为,并且从事故的具体情况可以看出,他存在制造事故的主观故意行为。

不仅如此,在车辆受损后,成某找的几乎都是同一家修车公司。起初,修车公司的王老板也觉得奇怪,问他:“怎么又发生了交通事故?”成某轻描淡写地说:“对方变道过来,我就是不让对方才发生了交通事故。”

后来,两人熟了,就达成了“交易”。成某不仅从中获取维修费用的返点,还会让王老板给他开具虚假的维修证明。维修证明只是为了向对方车主或保险公司索要误工费,如果对方不予支付,他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高频率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未减速避让、固定修车公司拿返点、虚开维修证明索要误工损失……这些关键证据串联起一个完整的诈骗案件。20247月,检察机关以成某涉嫌诈骗罪,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就这样,成某从民事案件的原告,变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

庭审中,成某并不认罪,不断狡辩:“我按照交通规则在自己的车道上行驶,不超速也不压线,避免不了我也没办法。我没有故意利用交通事故骗保!我只是正常要求对方赔付我的损失。”

法院认为,成某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目的,客观上隐瞒了事实的真相致被害人及保险公司基于错误认识进行赔付,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论处。

20249月,番禺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退赔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

对此,成某表示不服,提起上诉。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此外,涉案的修车公司老板也已落网,等待法律的严惩。

成某的这起“碰瓷”骗保案,暴露出新业态人群隐藏的违法犯罪风险。虽然单次诈骗的数额并不是很大,但如果不及时遏制,很可能成为增加收入的行业“潜规则”。

从法律角度来看,“碰瓷”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违法犯罪行为。一些网约车司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不惜以身试法,严重挑战交通秩序和社会诚信。他们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巧妙地将自己置于无责任的一方,进而骗取保险公司及对方车主的赔偿款。这类行为不仅恶劣,而且影响广泛,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网约车平台严格把关司机资质审核等措施,进行有效防范与打击。